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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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10篇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承诺书  为了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10篇,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10篇

篇一: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承诺书

  为了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预防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公司认真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和食品安全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岗位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预防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来xx人员登记报告、家庭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和体温检查制度,进行人员健康管理。

  三、每天对食品加工、饮食、人员通道、电梯间、厕所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清洗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四、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和食品贮藏,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制作原料采购索赔和检查,根据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进行食品贮藏。

  五、加强食品加工工艺控制,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饮食用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按规定留样。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我调查制度,每天开展危险调查,发现与疫情有关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饮食活动,向当地市场监督和疾病预防管理部门报告。

  七、实际采用分时间段饮食、职场饮食等分散饮食模式,避免饮食者聚集。

  八、加强疫情对策和食品安全对策的基本知识训练、岗位操作训练,开展疫情对策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对策,积极进行个人防护。

  我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积极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由于没有履行上述承诺,我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监督部门的处罚。

  负责人签字(按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文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三、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四、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做好留样。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七、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用餐人员聚集。

  八、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022年2月日

  企业食堂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食堂各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和,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复工供餐前,现餐现做,避免隔餐使用,控制成品存放时间。

  六要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和生食类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五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人员间隔1米以上等方式;

  六不要就餐时相互交谈,取餐时应佩戴口罩,取餐不宜采取自助直接取餐。

  附件2

  餐饮单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专业告知书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

  (一)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要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

  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病症,或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近期到过的食品经营场所,应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经营单位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加强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

  (一)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1月12日(含当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沪从业人员应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如实登记信息,从抵沪之日起14天内实行居家或者集体隔离观察。

  (二)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

  (三)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餐饮单位至少2次),检查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五)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包括在咳嗽及打喷嚏后、餐前便后、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接触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规范洗手和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原料送货人员及外部访客也应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查,如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劝离就医。

  (七)从业人员应避免与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或养殖畜禽动物。

  三、定期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

  (一)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二)每天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和洗手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三)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不留卫生死角,保证加工经营场所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保证空气流通,便于对场所和设施设备开展清洁和消毒。

  四、严格食品原料采购,杜绝野生动物

  (一)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蟾蜍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二)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四)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

  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容器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开、生熟食品加工过程分开、冷食和生食专人制作;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

  (二)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三)食品、半成品、成品避免长时间裸露。食品贮存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

  (四)按需加工,现点(餐)现做,现做再吃,缩短成品存放时间。

  (五)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隔离设施以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等标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操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食品经营单位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六、采用分散供餐用餐,降低用餐人员聚集风险

  (一)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餐饮单位、农村办酒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二)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宜设置免洗消毒液;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特别是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四)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餐饮单位应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进入就餐场所应佩戴口罩,就餐时除外。

  七、严格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二)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三)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四)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复工单位应符合上述告知书要求,经街镇(园区)复工条件核查通过后向属地市场所报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对拒绝配合有关防控工作,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依法

  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给予行政处罚。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

  三、落实消费者就餐前体温测量工作,督促消费者佩戴口罩和就餐前洗手消毒,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四、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五、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

  等重点环节的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严格网络食品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外卖配送人员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八、疫情防控期间不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九、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022年2月日

  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每天自查制度,排除安全隐患,消除潜在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六要规范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保证食品安全。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类(熟食卤味)和生食类(刺身)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不要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倡导大堂用餐、尽量不使用包房,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

  六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就餐。

篇三: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关于印发大庆市商

  贸企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规范的通知》要求进行复产复工备案。我单位愿意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如下工作:1.员工管理(1)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实行日报送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

  (2)做好员工防护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进入经营场所前,安排专人检测体温,做好登记,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对有发

  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上报并隔离就诊。

  (3)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佩戴一次

  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4)员工就餐严格执行分餐制,采取错峰就餐,鼓励自带餐具和餐食。(5)加强员工宿舍管理,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做好防护,严禁外来人员进入。2.后厨管理

  (1)启用前,对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排除假期停止经营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2)启用后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要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空气过滤

  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公示消毒情况。(3)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设施设备应清洁,不得存在破损或脱落、地面有积水和积垢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情形;(4)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公示消毒情况,使用清洁、无

  毒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一次性餐具。(5)后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有专人进行清洁卫生,消毒杀菌用品应与食材、菜品保持一定距离。(6)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垃圾盛装容器定时消毒。

  3.运营管理(1)证照资质手续齐全。

  (2)采取门店打包、线上外卖、家庭用餐配送等多种服务方式,增设外卖窗口,主打健康、安全、卫生消费理念,减少复杂

  菜品。

  (3)提倡手机扫码支付,全程无接触。

  (4)外卖配送员外送食物的保温箱及交通工具要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外卖食物要密封盛放,防止配送过程产生污染。(5)暂不提供堂食,具体恢复时间以大庆市龙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

  4.食材管理(1)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藏、冷冻环节的卫生管理。

  (2)落实食材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杜绝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畜禽动物。(3)确保食品煮熟、煮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存储容器分开使用,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4)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防止交叉污染,做到“先进先出”,适量储存。

  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本承诺书,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

  出现确诊病例,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关法律后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直至疫情解除为止。

  作岗位等。外地返庆员工要及时报备,并严格按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27号]执

  行。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时间:

  联系方式:

  经营地址:

篇四: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尊敬的顾客:

  切实做好本店面在疫情期间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每一位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南,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疫情防控规定;

  2、对所有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进行每口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

  4、每天对店铺至少进行消毒两次,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店内空气流通;

  5、配备防疫物质,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凝胶等防疫物质,便于顾客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6、对进入店铺消费者要求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7、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账,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

  本店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与此同时,我们呼吁,请您积极配合测温与登记工作,进店佩带口罩,如有不便之处,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让我们起为战胜疫情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门店名称:

  负责人:

  年月日

  疫情防控承诺书

  安徽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现就疫情防控方面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现居住地:**省(自治区)**市**区(县)**街道/社区(详细地址),现居住地疫情等级为:

  口高风险口中风险口低风险

  二、本人承诺身体健康,未处于“居家隔离”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集中医学观察”。

  三、本人承诺考前14日内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第一时间报告。

  四、本人承诺报到时提供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过程中按要求摘下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接受面试组织单位另行安排。

  五、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服从招录单位据此作出的面试安排。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收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本人手签):

  2022年**月**日

篇五: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餐饮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承诺书

  按照省、市及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复工复产期间,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两个主体责任,按照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食品经营单位有序恢复营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餐饮经营单位做好经营场所内所有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等健康情况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

  三、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就餐过程安全管理,接待顾客的承载量不超过50%。提倡打包带回的经营方式,禁止扎堆聚集就餐,以防交叉感染,消费者佩戴口罩取餐,每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倡导使用“公勺公筷”,推动消费者自觉践行“文明餐桌”行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禁止承办宴席等活动。

  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落实清杀消毒保洁工作。

  2.落实食材进货查验工作。

  3.严禁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4.按照餐饮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5?做好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维护。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日

  月

篇六: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总1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防范饮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我承诺如下:

  1、强化人员管理。本店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禁止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从业人员上岗。从业人员着工作服,戴帽子、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

  2、保证环境卫生。对餐饮店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做到每日定时消毒,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

  3、改变就餐方式。避免集体就餐,提高就餐人群的分散性,提倡盒餐外带。不允许就餐人员面对面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4、严把材料控制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

  5、规范操作行为。保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

  6、做好餐饮具消毒。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7、做好就餐人员登统计汇总工作。就餐人员如实登记姓名、电话及健康状况。每日16时前向市场监管局餐饮科报备。

  承诺人:

篇七: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在相关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指导下,承诺采取并遵守执行以下措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员工管理

  1.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体温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

  2.工作员工佩戴口罩上岗,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理应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要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3.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营冷链食品及其存在风险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二、顾客管理

  1.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所有顾客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

  2,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3,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4,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

  5,倡议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三、场所管理

  1.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如运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2.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许多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

  3.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4.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许多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冷链食品要求

  1.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2,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五、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本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导致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关法律后果。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直至疫情结束为止。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承诺时间:经营地址:

篇八: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餐饮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

  复工复产承诺书

  ___________按照省、市及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复工复产期间,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两个主体责任,按照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食品经营单位有序恢复营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餐饮经营单位做好经营场所内所有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等健康情况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

  三、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就餐过程安全管理,接待顾客的承载量不超过50%。提倡打包带回的经营方式,禁止扎堆聚集就餐,以防交叉感染,消费者佩戴口罩取餐,每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倡导使用“公勺公筷”,推动消费者自觉践行“文明餐桌”行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禁止承办宴席等活动。

  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落实清杀消毒保洁工作。

  2.落实食材进货查验工作。

  3.严禁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4.按照餐饮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5.做好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维护。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九: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三、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四、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做好留样。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七、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用餐人员聚集。

  八、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2020年2月

  日

  企业食堂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食堂各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和,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复工供餐前,现餐现做,避免隔餐使用,控制成品存放时间。

  六要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

  一不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采购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在食品加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和生食类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五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人员间隔1米以上等方式;

  六不要就餐时相互交谈,取餐时应佩戴口罩,取餐不宜采取自助直接取餐。

  附件2餐饮单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专业告知书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

  (一)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要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病症,或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近期到过的食品经营场所,应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经营单位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加强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

  (一)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1月12日(含当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沪从业人员应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如实登记信息,从抵沪之日起14天内实行居家或者集体隔离观察。

  (二)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

  (三)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餐饮单位至少2次),检查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五)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包括在咳嗽及打喷嚏后、餐前便后、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接触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规范洗手和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原料送货人员及外部访客也应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查,如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劝离就医。

  (七)从业人员应避免与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或养殖畜禽动物。

  三、定期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

  (一)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二)每天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和洗手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三)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不留卫生死角,保证加工经营场所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保证空气流通,便于对场所和设施设备开展清洁和消毒。

  四、严格食品原料采购,杜绝野生动物

  (一)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蟾蜍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二)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三)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容器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开、生熟食品加工过程分开、冷食和生食专人制作;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

  (二)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三)食品、半成品、成品避免长时间裸露。食品贮存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

  (四)按需加工,现点(餐)现做,现做再吃,缩短成品存放时间。

  (五)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隔离设施以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等标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操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食品经营单位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六、采用分散供餐用餐,降低用餐人员聚集风险

  (一)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餐饮单位、农村办酒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二)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宜设置免洗消毒液;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特别是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四)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餐饮单位应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进入就餐场所应佩戴口罩,就餐时除外。

  七、严格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二)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三)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四)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复工单位应符合上述告知书要求,经街镇(园区)复工条件核查通过后向属地市场所报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对拒绝配合有关防控工作,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给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

  三、落实消费者就餐前体温测量工作,督促消费者佩戴口罩和就餐前洗手消毒,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四、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五、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严格网络食品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外卖配送人员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八、疫情防控期间不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九、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2020年2月

  日

  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每天自查制度,排除安全隐患,消除潜在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六要规范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保证食品安全。

  一不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采购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在食品加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类(熟食卤味)和生食类(刺身)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不要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倡导大堂用餐、尽量不使用包房,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

  六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就餐。

篇十:疫情防控食品门店一律窗口式经营承诺书

  2022餐饮单位(店)疫情防控承诺书(范本)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用餐安全,本餐饮单位(店)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把好入门关口。出入口有戴口罩、测体温、保持“一米线”“二码联查”提示牌,并配有通信行程码。入口处有防控专人、测温仪、口罩、消毒水、记录本、疾控中心或卫生部门联系电话。防控专人能严格履行入口“二码联查”、通信行程码扫码及体温测量等查验工作职责。

  二、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执行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制度,并保持一周一次核酸检测频次,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按规定接种。同时,规范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三、认真做好卫生消杀。加强公共区域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工作,每日对人员出入频繁的用餐、电梯、垃圾存放处等重点区域和存包箱柜按钮、扶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加强消毒,落实消毒一日2次,并有记录。

  四、防范冷链食品风险。严格落实“四全六专”冷链食

  品防控措施。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鄂冷链”追溯APP。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真实,来源可溯。销售有记录,尽量使用扫码结算,去向可追。

  五、切实落实公筷公勺。严格实行公筷制、分餐制,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等服务,严格餐饮具消毒。

  我单位(店)承诺,严格遵守上述内容,并接受监督。如未遵守上内容,导致问题发生,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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